网课主播携号离职,账号和营收款归谁?法院这么判→
发布日期: 2023-08-11 11:58:47 来源: 厦门日报

漫画/刘哲姝

网课主播离职另谋出路,他的直播账号以及账号上的直播收入能带走吗?为此网课主播与他的老东家打起了官司。近日,该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无需归还。

【案情】

下了班“开小灶”


【资料图】

离职被要求交出账号和收入

2021年1月,24岁的小李入职思明区的一家直播公司。该公司主要运营网络课程,小李成为了一名主播。不过同年10月,小李就向他的上级主管提出辞职,结果引发了后续的纠纷。双方经过了劳动仲裁,因不服仲裁,又进行诉讼。

双方针锋相对,其中的争议焦点就包括直播账号以及账号上的收入归谁所有。原来,就职期间,小李除了使用公司的直播账号,还以其父亲的信息进行实名认证申请了一个账号,该账号绑定小李个人的银行卡、支付宝及微信账户。

直播公司认为,小李借由公司培育起来的关注度开设账号直播,直播内容与公司的网课内容高度重合,都是教授数学知识,如今离职,应该把账号交给机构,并退还账号上的直播收入。而小李却认为,账号属于个人所有。案件审理时查证,小李就职期间在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并没有出现过上述账号,而且账号的直播时间以21点至凌晨为主,在小李的工作时间之外。

【判决】

无需归还账号和收入

直播造成损失可另行主张

经审理,思明区法院认为,账号及营业款是否应当交还,应当从账号及营业款是否属于直播公司来认定。小李以其父亲名义认证的账号,绑定的收款账户并非直播公司,直播公司也无证据证明取得账号注册人的使用许可。此外,该账号直播主要在工作时间之外,不能证明是小李执行职务行为产生的收入。直播公司要求返还的主张缺乏依据。但是,小李在入职后经营与直播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涉嫌违反公司的规定,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双方可自行协商,直播公司也可另行依法主张。

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小李无需归还账号和运营期间产生的营业款。该案经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账号实名认证不属于物权登记行为

目前,网络服务平台对用户的实名认证本质上是主管机关和网络服务商基于网络安全需要采取的一项管理措施,不属于物权登记行为,实名认证并不是判定账号使用权归属的唯一根据,而要综合考虑当事各方法律关系、账号注册的目的和过程、账号运营情况等,合理确定账号归属。

法官建议,对于以个人名义注册而实际使用者是企业的直播账号,企业可事先通过协议明确账号的权属,并就双方权利义务、账号运营管理等细化约定,对外亦可在账号名称中体现企业信息,如使用企业名称作为前缀加以辨别,避免出现账号使用权的归属争议。同时,根据平台规则,对不同的账号做好内部管控流程,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对参与账号经营的主播来说,可与企业事先书面约定,若离职,实名认证的个人账号是否能够通过有偿方式转让给机构指定的其他人等等,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文/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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