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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因情节与历史不符,《长安三万里》被洛阳一律所发律师函,如何看待此事?》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鄙人还是之前的观点:
一、院线电影当然不是全力追求真是准确的纪录片,但既然已经被定性为“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片方也已经因此在补贴、票房等方面受益于此名号,那就应该坦然面对质疑,而不应耍两面手法,玩双标:没人质疑的时候就自我标榜是“还原历史”云云,有人质疑了就立马改口说“电影嘛,娱乐产品,肯定有改编,何必那么较真儿”,“《三国演义》也有好多虚构呀”之类的(当然,目前本人是没看到制片方有此类行为,影迷另说)。
二、如果洛阳市经济实力弱,没能力拍一部有同样影响力的电影来还原史实呢?如果完全不论是非,谁有钱谁就有史实解释话语权,那这和那些只认实力、不认道理,搞赢者通吃的海盗文明还有什么区别?很同意昨天风闻区的那篇帖子的观点,中华文明比起有些文明来就是更高级——高级之处就在于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文化基因,就在于不尊崇丛林法则。现在传统文化复兴,国潮崛起,古风旅游大热,西安搞这类项目,洛阳同样也在搞啊!谁不希望自己家乡历史上的好事四海传扬,并且成为旅游资源呢?谁能做到自己家乡遇到这样的事,还淡然处之,心无波澜?反正总感觉,已经通过这片子得了便宜,然后又高呼“要团结,不要互黑”,就有点得了便宜卖乖的意味了。
三、有文章已经披露了,《长安》创作团队里有多位陕西人士。现在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这些人对影片情节设定等方面进行了干涉,出于爱家乡而努力工作的成果也反映在了影片质量上。只不过从此事可以想到,任何一个集体、组织中,因为引荐、提携的原因,时间长了都可能会出现“老乡会”、地域帮的情况,对此应给予正视和引导,不应该让一部分人的意志影响整体的工作方向。
最后声明一下,本人既不是陕西人,也不是河南人,对西安、开封、洛阳等中华古都也都同等喜爱,并无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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