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高铁站员工出售明星信息被判刑!
发布日期: 2023-08-11 05:54:03 来源: 互联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名高铁站员工为谋取暴利,竟将演艺明星的高铁行程等个人信息出售,林某等3人则将这些信息加价转售,共获利56万多元!8月7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通报,近日该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判决八人赔偿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赔偿金合计567530元,删除信息并公开道歉。

自2019年起,陈某等5人利用高铁站员工等职务便利,查询及出售演艺明星搭乘高铁的行程信息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林某等3人通过向上述5人购买明星信息后,加价对外销售。8人违法所得合计56万余元。据此,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等八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或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出售,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八人的行为导致众多不特定人员的信息遭受侵害,扰乱个人信息正常的收集、使用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应负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明星虽是公众人物,但也有维护自身隐私的权利,其行程等“隐秘的角落”并不在娱乐消费的范围之内。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泄露成了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明星等公众人物是信息泄露的“重灾区”,每个普通人也都可能随时遭遇。交通、快递、住宿、中介等服务行业,个人信息被非法倒卖、非法泄露等情形屡见不鲜,已对公众造成严重困扰。

不管是明星还是普通人,个人信息都应该受到保护,不能成为某些人牟利的工具,倒卖信息的产业链必须切断。

《个人信息保护法》已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等。《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生物识别信息以及行踪轨迹等。我国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管出售、购买还是窃取个人信息,达到一定标准都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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