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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培机构的数万条学生信息被外来计算机程序抓取保存,原来是公司有内鬼!一个做“卧底”,一个做“黑客”,两兄弟最终双双被抓获。经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21日,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汪某甲、汪某乙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各并处罚金2万元,禁止汪某甲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校外培训机构工作。
2022年9月初,上海某教培公司员工纷纷反映,查询学生信息的内部系统网速极慢。技术部门经分析发现,有一员工ID正疯狂查询学生信息,大量挤占网速,经排查,该ID已多次调出学生信息,在短短20天里发起查询数十万次,而持有该ID的员工是8月中旬刚刚入职的汪某甲。
同年9月8日,该公司经理到公安机关报警。据该经理介绍,汪某甲是公司的课程销售,负责协助家长买课、安排学生上课等工作,有员工ID账户和密码,可以使用工作电脑登录内部系统查询学生信息。该经理表示,“人工查询根本做不到一天查这么多次,我们认为是计算机程序黑进了公司内网。按这种查询频率,实在不敢想象有多少学生信息遭泄露。”
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正在公司上班的汪某甲抓获归案。汪某甲交代了自己恶意获取学生信息的事实:“我之前从事过教育行业,知道该行业的工作人员能掌握一定的教育信息,入职公司后,我就通过网络联系技术人员帮我做了一款‘爬虫’软件,这样我用我的ID登录系统后,就可以通过软件大量获取公司内部信息。”汪某甲说,“有了学生信息,我可以私下卖课,也可以自立门户,还可以卖给其他人。”汪某甲坚称是自己一人所为,然而这个谎言却一戳即破。
该公司经理指出:“该异常ID登录的IP地址都在外地,而汪某甲却一直在公司上班,他一定有共谋!”警方顺藤摸瓜,很快将远在外省的汪某甲的亲弟弟汪某乙抓获,并在汪某乙的电脑里找到已被下载存储的该公司学生信息2万余组。
汪某乙到案后,交代了和哥哥里应外合、合伙作案的事实:“哥哥入职后说平时接触到的客户数据有限,让我帮他一起多弄点客户资料出来。哥哥向我提供他的账户ID及密码等信息,技术人员做好软件后远程操作我的电脑查询。”
虹口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汪某甲、汪某乙经事先共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计算机程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汪某甲作为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利用职业便利非法获取单位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建议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校外培训机构工作。6月12日,二人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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