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7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现印发《泉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泉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相关资料图)
各县(市、区)要严格履行毕业生就业工作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高校要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工程,定期研究部署,靠前推动落实,重点对标上一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和年度去向落实率,确保完成本地本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重要意义,立足职责,按照任务分工,抓好细化落实。
二、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2023年12月31日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已享受民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企业,不再重复发放。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泉州市中小微企业(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已享受新增就业岗位补贴的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三、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
落实国有企业2023年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市属国有企业2023年度新增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招收的应届毕业生数量不低于2022年度。实施城乡社区就业计划,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其中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数量超过上一年度。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放宽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的开考比例。发挥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的引领作用,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上述招聘工作应于8月底前完成。实施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吸纳离校三年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全年拟募集2000个就业见习岗位。
四、提高招聘实效
各高校要对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全面摸底,合理引导求职预期,有针对性向当地政府反馈岗位需求和就业意向地。各地应结合需求,以有效签约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招聘服务,要落实县(市、区)主要领导“送岗留才进校园”活动成果,组织“人社局长访企入园拓岗活动”,加快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各高校要积极开展校级综合招聘活动及小型化、专业化招聘活动。大型综合性招聘活动要分区分类,通过现场签约、直播探岗等方式营造氛围,吸引更多毕业生进场求职。
五、激发人力资源机构活力
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联合招聘、重点行业企业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促进灵活就业服务和提供优质培训等服务。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推荐引进高校毕业生,当年度推荐达100人及以上,且在泉稳定就业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该机构予以奖励。
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优化贷款线上办理流程,提升申贷便捷性。在泉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金融监管部门要与高校紧密联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毕业生政策知晓度。对首次在泉创业并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全市遴选60个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的资金扶持。依托公益性创业学院开展创业咨询和指导服务,组建市县两级创业导师库,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创业导师工作站。
七、提升就业能力
开展“一技在手、就业不愁”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由各高校摸排建立有培训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人社部门根据毕业生需求制定培训项目清单,于8月底前组织开展针对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毕业生适岗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对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的,按每培训合格1人给予1000元补贴。
八、提供暖心就业服务
对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继续在学校所在地求职或参加技能培训的毕业生,鼓励所在高校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对毕业2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未在泉就业的,可申请最长七天的求职免费住宿;已在泉就业创业的,可承租最长24个月的优惠人才房。发挥工会组织网络优势,发动爱心企业、劳模企业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鼓励按劳取酬。各地工会等群团组织要主动联系即将入职毕业生,关心其衣食住行,提供生活便利,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增强毕业生归属感。
九、强化就业兜底帮扶
各地要在接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后的第一时间,启动实名制跟踪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确保有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尽早尽快实现就业或加入到就业准备中来。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实行户籍地政府和所在高校负责人“双向包干制”,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身体残疾、长期失业以及享受“雨露计划”补助的毕业生组织“就业红娘”一对一结对帮扶,兜牢就业底线。
十、做好就业宣传引导
要大力宣传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号召用人单位抢抓毕业季,释放优质岗位,引才留才促发展。要选树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就业创业典型案例,用身边人鲜活事例激励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大力宣传各级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确保毕业生应知尽知,提振毕业生就业信心。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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