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至26421元/月,下限调至5284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至26421元/月,下限调至5284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相关资料图)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6421元/月,下限不调整,继续按2021社保年度4190元/月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机事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6421元/月,下限调至5284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6904元/月,下限维持172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个人不需要缴纳。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社会保险相关部门法定。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法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社保其他项缴费比例分别为:
1、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2、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3、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4、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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