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部门获悉,梧州市将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缴纳标准为每人380元/年。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此次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微信城市服务缴费、支付宝市民中心缴费、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缴费)、签约扣费、柜台缴费、其他代收等方式办理缴费手续。
据了解,城乡居民在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包括初次和中断缴费),可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医保待遇。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前足额缴费后,可享受新年度的医保待遇。过了集中缴费期逾期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保费后,从次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医保待遇。
此外,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在2024年1月至6月缴纳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医保待遇。断保1年后在2024年1月至12月缴纳保费的城乡居民,从足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享受新发生的医保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三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参保当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医保待遇。此外,特殊困难群体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缴费当月起享受新发生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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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参加医保可获得包括国家给予不低于640元/年的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在新年度可享受到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住院、生育保险、学生意外保险等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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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发布编辑部
编审:龙军才
编辑:郑玉华
文字:纪荣兰 董晓军
来源: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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