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提醒,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将于6月30日结束,如果您尚未进行申报,请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及时办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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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情形,请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办理汇算退税,及时享受个税改革红利。
如您年度汇算需要补税,请在6月30日前办理并缴纳税款。年度汇算期结束后,应办理补税申报而未办理,或者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标注相关情况。
下面是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热点问题,一起来看↓↓
1. 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规定的时间是什么?
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 符合什么情形是无需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3. 请问哪些人需要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4. 申报完成后产生退税,我该如何申请退税呢?
您可在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后,直接申请退税:1.如果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等网络方式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在税款计算后您可选择申请退税或放弃退税,只要您提供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即可直接申请退税。2.如您由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可以由其在为您完成年度汇算后一并申请退税。3.若采取邮寄或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的,在填报申报表时勾选“申请退税”,并填写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卡账户信息。
5. 我在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时系统提示需补税,请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缴纳?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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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市税务局提醒,依法如实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切勿听信各类小道消息,避免虚假填报影响纳税信用。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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