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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陆续开学,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新学期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守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研判分析本地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特点和安全风险,扎实做好开学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要全面排查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今年洪涝灾害受灾严重地区,结合公共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整改交通管理设施缺失、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要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校内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要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督促学校及校车企业排查清理校车安全隐患,严防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联合排查校车行驶线路,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优化交通组织,改进停车管理,强化指挥疏导,缓解学校门口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要加强学生上下学及集中返校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和秩序管理,及时查纠、劝阻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要组织好“知危险会避险”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上好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进一步提升学生、家长、教师、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交通安全避险能力,培养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学生安全无小事,保障学生安全出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心愿。公安部交管局提示,机动车行经学校路段要减速慢行,避让学生、校车,礼让斑马线。家长驾驶汽车接送学生的,驾乘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儿童要坐安全座椅,并规范停车、有序驶离。家长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的,骑乘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头盔。学生乘坐其他车辆上下学的,家长要尽好监护义务,不让学生乘坐超员车辆,不租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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